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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巧克力有種莫名的愛戀,
還沒有記憶的時候,爸爸遠從英國帶回好幾大鐵盒裝的巧克力,
我趁媽媽在睡午覺的時候吃個不停,等兩三個鐘頭過去,鐵盒只剩下鐵盒,
裡面的巧克力一掃而空,這種可怕的實力一直持續到國中,
當年有很甜很甜的星河巧克力,還有Milka~都是我的主餐,
我不吃蛋餅三明治,只吃巧克力兩條,外加一大瓶鮮奶,
反正住校的大鍋菜我看了就反胃,加上我不喜歡固定時間吃飯,
就養成了為期不短的"巧克力代餐"時代,
年輕就是本錢,那樣猛吃高熱量的結果,竟然是我這輩子最瘦的時候,
再大一點覺得吃膩了甜味,換成口感特殊的士力架Sneakers,
香香濃濃的奶油醬加上脆脆花生,直到現在我還是要努力克制狂嗑的念頭,
曾經聽說愛吃巧克力,是缺乏安全感的象徵,
所以小孩會特別愛,老人也愛,當然還有失戀的女人,
但,那種不吃痛苦,吃了罪惡的感受,我想是比安全感更嚴重的問題吧~
現在呢,我最愛的是苦甜巧克力,可可濃度高,甜度低,油脂剛好的款式。

從喜歡吃,到開始注意到他的色澤,
有可可奶油感覺的淺色,也有烏漆媽黑毒藥般的深咖啡色,
那種顏色一見就覺得溫暖,就覺得踏實,幾乎就要稱之為大地(便)的顏色,
我開始購買巧克力色系的衣服,以致愛上巧克力色系的狗,
這歐洲人傳來的果實啊~我願意一輩子跟你不離不棄~~~

((照片:新竹咖啡廳的毛衣巧克力小鬼)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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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olphin2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